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儿科二病区电子消化内窥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WH-25FZ-HWO2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儿科二病区电子消化内窥镜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本项日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项目编号:HBWH-25FZ-HW026
2、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儿科二病区电子消化内窥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5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55万元
6、采购需求;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儿科二病区电子消化内窥镜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说明及要求”
7、合同腹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日(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服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且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享受相应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5、本项日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提供的进口货物不是供应商生产的,则必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逐级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1月08日(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为法人授权的,需要将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04月16日09: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6日09: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