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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餐厅对外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次数:2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餐厅对外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HZ[2025]04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餐厅对外承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现有就餐师生人数约 4500 人,餐厅共三处,经营面积约 6800平方米,现将学校餐厅整体发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餐厅对外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餐厅对外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服务的相关证照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范围活动中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学生罢餐及及其他大安全

责任事故记录的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6.提供投标人承包的学校餐厅经营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名单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2日08时00分到2025年04月0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发售地点在陕西兴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处(汉中市汉台区南一环路与梁州路十字东南角聚兴上城2号楼商业3层328室);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联系人、 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宁强县西城新区七里大街)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本项目承包经营期限为3年(1年1签),每学年末对餐厅等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管理、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师生满意度、投诉率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延续经营下一学年度。承包期间餐厅内的改造修缮和餐具设备添置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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