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招标
服务招标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治疗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2 浏览次数:4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治疗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医疗卫生 云南省 2025-03-31 

发布时间

2025-03-31


915492106240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公告

招标人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代理

云南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04-11 09:00:00

开标时间倒计时

10天17小时52分钟41秒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治疗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治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五洲国际广场11栋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CYCGZB20251001


2.项目名称: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治疗设施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1.428万元


5.最高限价:11.428万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对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治疗设施设备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四章 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6.2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完成供货,货物交付后,需要免费为采购人提供设备使用培训。


6.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产品须满足国家、行业及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项目合同目的的特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完成供货。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说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若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其谈判将被否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以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交由谈判小组审核后存档保存,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书面声明须加盖公章确认);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供应商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以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产品注册证及附件。


注:本项目的供应商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01日至2025年4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五洲国际广场11栋8楼)。


3.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在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可不授权)、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公章),(4)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原件递交至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或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156576241@qq.com),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清晰可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10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五洲国际广场11栋8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五洲国际广场11栋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1.1谈判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2谈判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


1.3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逾期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无效,以转账(网银或电汇)到账时间或银行保函生效时间或电子保函(保单)生效时间为准。


1.4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保山兰城分理处


账号:24120401040010311


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13388753570(保证金事项)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其他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可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3.2供应商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上海子村以西2公里处


联系方式:0875—2885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五洲国际广场11栋8楼


联系方式:13987559522、13388753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875—288599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徐朱珠、顾倩玮


电    话:13987559522、13388753570





欢迎关注中誉招标公众号
关注中誉招标公众号,免费获取业主信息